發佈單位(人):
嘉義市文化局
嘉義市文化局
活動主旨:第12屆桃城美術展覽會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7年11月6日~2008年02月24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活動內容:
標題: | 第12屆桃城美術展覽會 |
主辦單位: | 嘉義市政府 |
承辦單位: | 嘉義市文化局 |
報名截止: | 2008-02-24 |
相關網址: | http://www.cabcy.gov.tw/Manasystem/Files/culeft/第12屆桃城美展簡章.doc |
轉貼內容: | 第12屆桃城美術展覽會徵件簡章 宗 旨:.鼓勵藝術創作,累積藝術資產。 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承辦單位/嘉義市文化局 二、參選資格 (一) 年滿17歲。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獲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3年內不得參加本項活動。 1、 抄襲他人作品經查證屬實。 2、 曾於國內外展覽或比賽獲獎之作品 3、 違反本簡章之規定者 三、徵件主題: (一)雕塑類:不限 (二)影像類: 1.以嘉義地區文化、人文關懷為思考軸心。 2.以嘉義地區相關之人、事、地、物為創作方向。 3.參賽作品創作主題如不符規定,不得進入優選名次。 四、展出日期地點: 日期:97年6月27日(星期五)至8月3日(星期日) 地點:嘉義市文化局各展覽室 五、送件作品類別及規格: 作品類別 作品規格 (一) 雕塑類 (雕塑、綜合媒材) 工藝作品不收。 最長邊(含底座)不超過180公分,重量不超過120公斤。易碎或精細作品請加墊座,並以堅固木箱裝運以利收退件,創作者應考慮便於搬運及裝置。(複合作品請附完成之照片,標明裝卸過程) (二) 影像類 1.平面影像(攝影):電腦合成作品不收。 每件作品以連作2至4幅分開裝裱為完整創作,每單幅作品(不含框)最長邊以24英吋(61公分)為單一規格,短邊不得小於12英吋(31公分),加框後長邊不得大於28英吋(71公分)。請於畫面加裝透明壓克力板保護,凡以玻璃裝飾保護等不收。 2.動態影像(短片): 影片長度15-20分鐘之紀錄片。送件規格為一式三份AC-2,2Channel之DVD影音光碟片。紀錄片係指「以真實人事為拍攝元素所構築的影片故事」。 ※.送件須知: 1. 玻璃裝裱一律不收。 2. 平面作品以瓦楞紙箱包裝,立體作品以木箱或錦盒包裝。 3. 作品標籤需工整清晰.並請作者自行黏貼於作品(影像類請貼於作品背面左上角及右下角;雕塑作品請貼於底座、壓克力、木箱等週邊設備明顯處,以利登記及運送)。 4. 雕塑類限送1件;影像平面類及動態類可同時參展,但限各送1件作品。 5. 採貨運、郵寄送件,請自行安全包裝,運送過程所遭致之損失,由作者自行負擔 6. 收件截止日期:至97年2月24日(星期日)下午4時30分止送達收件地點,逾時一律不受理(不以郵戳為憑)。 六、獎勵: (一)雕塑類: 獎 項 名額 獎 勵 方 式 備 註 添生獎 1名 獎金15萬、獎狀、美展專輯 獎金皆包含所得稅 優 選 3名 獎金3萬、獎狀、美展專輯 同 上 入 選 若干 獎狀、美展專輯 (二)影像類: 獎 項 名額 獎 勵 方 式 備註 歐陽獎-平面 1名 獎金15萬、獎狀、美展專輯 獎金皆包含所得稅 桃城獎-動態 1名 同 上 同 上 優選-平面 2名 獎金3萬、獎狀、美展專輯 同 上 優選-動態 2名 同 上 同 上 入 選 若干 獎狀、美展專輯 ※若作品未臻評審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七、作品收、退件時間/地點: 收件時間 97年2月20、21、22、23、24日(星期三~星期日) 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30分 初選退件 97年3月12、13、14、15、16日(星期三~星期日) 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30分 展出日期 97年6月27日至8月3日 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 展出作品退件 97年8月6、7、8、9、10日(星期三~星期日) 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30分 收退件 地點 嘉義市文化局展覽室 *影像類收退件請至:嘉義市忠孝路275號3樓第1展覽室 *雕塑類收退件請至:嘉義市忠孝路275號4樓第2展覽室 聯絡電話 業務單位:嘉義市文化局展覽藝術課 電話:05-2788225分機:511、512、513、301、302、 05-2711317 備 註 憑送件收據於指定退件期間內辦理退件,逾期未領回者,本局不負保管之責。 八、其他事項: (一) 五年內曾2次於本展獲同一類首獎者,為桃城美展免審作家。 (二) 獲添生獎、歐陽獎、桃城獎者,作品留存本局收藏,作品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歸嘉義市文化局所有。 (三) 著作人同意嘉義市文化局對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出版、宣傳及公開展示權。 (四) 嘉義市文化局於收件日起至展覽結束負保管之責,惟因作品本身結構不良或天災等不可抗力情事而遭損壞者,不在此限。 (五) 簡章備索,可貼足回郵信封並詳載收件人姓名、住址,向本局展覽藝術課索取。或上本局網站(http://www.cabcy.gov.tw)「下載書表」下載。 (六)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正公佈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