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
發佈單位(人):
朱銘美術館
新北市金山區西勢湖2號
活動主旨:「雕塑實驗基地」朱銘美術館2016申請展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新北市金山區西勢湖2號
活動日期:2016年02月1日~2016年04月30日
主題類別:展覽訊息
推薦活動:
活動內容:

 

朱銘美術館創辦人-朱銘,憑藉自身的努力不懈及前輩的鼓勵提攜,從昔日的雕刻學徒,成為今日享譽國際的雕塑大師。秉持回饋社會的精神,以及朱銘「種活藝術的種子」的理念,朱銘美術館舉辦展覽申請,提供展覽平台與作品發表機會,鼓勵當代雕塑藝術創作,探索立體作品創作的各種可能性,提升藝術界創新的精神,並增進民眾對不同藝術形式的認識及了解。

 

申請資格
年滿20歲之國內、外藝術創作之個人或團體,惟外國籍者,現定居地須為台灣(恕不受理畢業展)。

 

收件日期與地址
自2016年2月1日至4月30日止受理申請,以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或親送至朱銘美術館展覽部/20842新北市金山區西勢湖2號。信封上請註明「2016申請展徵件」字樣。

 

審查公佈
於2016年6月15日公佈評選結果於本館網站,並以專函通知入選者。

 

檔期安排
申請通過者,由本館安排於2016年10月至12月、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這二個檔期中,擇一辦理展覽。

 

展出地點
以本館第二展覽室為主,戶外藝術交流區為輔規劃內容,視作品材質與形式運用。(展出空間平面圖請至本館網站下載)

 

申請作品
1. 申請作品以廣義雕塑藝術為主,包括立體、裝置、錄像…等形式,創作內容須具備前衛、獨特及創新之特質,媒材不拘,室內、戶外作品皆可。
2. 申請計畫之展出作品須1/2以上為三年內之創作,並且至少一件作品為第一次發表之創作。
3. 室內展出作品高度不宜超過2.5公尺、重量150公斤,戶外展出作品則無此限制。

 

申請文件
1. 展出作品之數位影像檔 (350dpi以上並請燒製成光碟)。
2. 創作者簡歷表。
3. 展覽計劃表。
4. 作品清單。

※詳細報名簡章請上本館網站下載。

 

評審重點
1. 作品的原創性及特色。
2. 材料與技法掌控之純熟度。
3. 展覽計畫的完整性。
4. 申請計畫之展出作品以第一次發表之創作為優先考量。

 

權利與義務
1. 入選者應擔保其申請計畫及著作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因前開情事致本館權益遭受損害或受連帶賠償請求之損失,入選者應對本館負全部賠償責任。
2. 入選者應同意就申請案所提供之相關文件等資料,無償授權本館以非營利為目的之公開發表與利用。
3. 申請通過之個人或團體,須與本館簽訂展覽協議書後,始得進行展覽規劃事宜。
4. 入選者展出之作品須與申請之計畫內容相符,並須親自到館進行佈、卸展,與出席展覽開幕及相關活動。
5. 申請者須詳列展覽設備需求,惟超出本館現有可提供之設備需求,由創作者與本館協商後自行準備。
6. 入選者由本館補助上限新臺幣10萬元整之展覽相關經費(如展覽文宣設計、印製、廣告刊登、作品包裝運輸、藝術品保險、第三責任公眾意外險、開幕),入選者憑發票向本館核銷。
7. 入選者辦理展覽時,展覽文案、設計、文宣品、新聞稿內容,應送本館審核,雙方同意後方可執行後續工作。
8. 本館將透過美術館季刊、官方網站、臉書專頁、電子報,以及發布新聞稿於各大媒體進行宣傳,並視需要協助開幕、座談會或記者會之舉辦。
9. 入選者於展覽結束後,一個月內向館方進行展覽相關費用核銷,並提供完整結案報告。
10. 凡入選者,本館贈送15張免費入館參觀證。
11. 凡參加本申請展徵選者,視同認同本館簡章之規定,違反者,將取消資格與補助經費。本實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將修正公佈之。

 

洽詢方式
請洽朱銘美術館展覽部 / 吳先生
電話:(02)2498-9940 分機 1513
傳真:(02)2498-8529
e-mail:Charlie.wu@juming.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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