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
發佈單位(人):
財團法人麥氏新東陽基金會
台北市大安區
活動主旨:創意新生活 綠色新東陽-包裝設計競賽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台北市大安區
活動日期:2017年04月20日~2017年06月20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推薦活動:
活動內容:

【活動主題】

以綠色包裝設計理念為主軸,融合包裝再利用,提升大眾對綠色包裝的喜愛並喚起環保之心,共同維護生活品質,響應全球節能減碳、節約環境資源。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麥氏新東陽基金會。

 

【活動對象】

全國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含碩博士生,限26歲以下者),將驗證學生之身份。

 

【參賽時間】

2017年4月20日(四)~2017年6月20日(二)止。

 

【作品規定】

1.包裝設計尺寸大小限定於40cm*30cm*10cm以內。

2.包裝內容物請以新東陽自有產品為主,如:肉鬆、肉乾、鳳梨酥等。

(請參閱新東陽網站:www.hty.com.tw)

 

【報名方式】

請於新東陽活動主頁(tinysp.com/115648)上傳參賽作品並填寫作品相關資料。

參賽作品平面設計稿:圖檔尺寸為A3橫式(42cm*29.7cm),請提供jpg檔。

(1)參賽作品,內容包含:

包裝設計平面展開圖、立體示意圖、三視圖 (可具體表達外觀設計與架構及完整作品比例、大小之圖面)。

 

(2)作品相關資料,內容包含:

學校與科系、作品名稱、設計理念、綠色包裝說明、素材運用等。

*作品入選後須提供原始ai設計檔及實體包裝設計作品。

*每位參賽者報名作品最多以3件為限。報名繳交之相關文件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將不另行寄送退還。

 

【活動評選】

    (1)評選標準:

       綠色概念(40%):省資源、再利用、易回收、材質運用

       設計創意(30%):實用性、創意巧思、商品化可行性

       整體表現(30%):主題表達、整體美感、視覺呈現

 

    (2)初選:

由評審依評選方式,選出入選作品進入決選,入選名單將於2017年7月21日前公告於新東陽官網(www.hty.com.tw)之最新消息。

     - 入選即可獲得新東陽1,000元提貨券,於活動結束後一同發放

     - 於入選名單公佈後,入選者須於2017年8月11日前,檢附相關作品資料:

          1.入選者基本資料乙份(入選名單公佈後提供)。

          2.入選作品原始設計檔(請燒錄於光碟)。

          3.入選實體包裝設計作品。

備妥以上資料,請以掛號方式寄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89號8樓 財團法人麥氏新東陽基金會 收」;違反者,將取消入選資格,名額不遞補。(入圍者所寄送之相關文件資料,無論得獎與否,將不另行寄送退還)   

 

    (3)決選      

     - 由評審評選出前3名及佳作5名。

      - 前三名得獎者不予重複,佳作與入選則不在此限。

      *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之標準,獎項得從缺或刪減,不予遞補。

      *參賽者須尊重評審之決定,接受本評審之結果。

 

【活動獎勵】

  第一名:獎學金50,000元+ 獎狀乙只。

  第二名:獎學金30,000元+ 獎狀乙只。

  第三名:獎學金10,000元+ 獎狀乙只。

  佳作(5名):獎學金3,000元 + 獎狀乙只。

  入選(15名):新東陽提貨券1,000元。

 

【評選結果】

得獎作品將於2017年8月31日前公佈於新東陽官方網站(www.hty.com.tw)之最新消息。

得獎者,主辦單位將個別以E-mail 方式聯絡通知領獎事宜,請於通知後7個工作天內寄回相關資料以作確認,逾期視同放棄得獎權利。如未收到通知者,請自行與主辦單位聯繫。

 

【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內容有違背善良風俗、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違反活動辦法,主辦單位有權刪除並取消參賽資格且不另行通知,有關引發之爭議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參賽作品須為未曾公開發表之作品,且並未於其他活動重覆參加競賽而得獎,違反者取消參賽資格。若參賽作品已獲選得獎,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返還所受領之獎勵。

3.參賽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者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喪失參賽資格,如為得獎者則取消得獎資格。若因此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

4.參賽作品應符合活動辦法等相關規定,其作品之所有權須為參賽者所有,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加徵選,若有違反者,將喪失參賽資格;若已得獎者,經查證有違反上述規定,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返還獎勵,名次不予遞補,並於活動網頁公告之。

5.若有侵害他人之智慧財產權或其他法律保障之權利,參賽者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並賠償因此所致之損失。

6.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上傳之資料有延遲、錯誤、無法辨識或損毀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不得因此異議。

7.參賽作品如有攝影人物,且清晰可辨識者,應獲當事人同意拍攝,以免侵害他人肖像權,若獲獎經主辦單位公開運用時,被攝影人物提出侵權之訴並經判決確定者,主辦單位除取消得獎資格(名次不遞補)並追回獎勵外,其違反相關法律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8.所有入選以上(含入選)作品之相關智慧財產權屬於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授權指定對象依著作權法之相關規定行使一切重製、編輯、改作、播放及公開展示等權利,不限地點、時間、次數、方式使用,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9.參賽者如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或領取獎品後遺失、被竊等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也不予以補償。

10.主辦單位有權對於參賽作品(包括文字)進行審核及編輯或修改,並有權將參賽作品(包括照片及文字)予以公開,作為與本活動相關宣傳、公告等之用途(包括但不限於以任何型式展示、刊登、轉載、編輯、修改等),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11.活動因遇不可抗力之天然災害或重大政策變動等因素,致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

12.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定,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參賽者請求損害賠償。

13.各獎項所得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14.主辦單位保留以上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活動辦法、規則、獎項等修改之權利,修改後將於主辦單位指定之網站頁面中更新,恕不另行通知,不遵守活動規定者將不具參賽資格。

15.若有比賽相關問題請聯絡:財團法人麥氏新東陽基金會 鄭先生(02)2772-6222轉905 或 e-mail至andy.jheng66@mail.hty.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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