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
發佈單位(人):
第四人稱表演域
活動主旨:「十年朋友」老照片徵件活動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8年02月20日~2008年03月31日
主題類別:活動訊息
推薦活動:
活動內容:

「十年朋友」老照片徵件活動 徵件辦法

 

主辦單位:第四人稱表演域

贊助單位:

 

「劇場史上贈票最多的徵件比賽!」

-趕快來投稿,你有多少朋友,就送你多少張票!

 

 

一場不曾預期的意外

五個以為人生即將燦爛的朋友

十三年不曾醒來的時光

 

我們曾經青春  卻乍然沉睡的故事

~【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

 

你有多久沒和老朋友聯絡了?  

 

還記得十年前認識的朋友嗎?

還保留著那份純真的記憶嗎?

還懷念年少時的笑容嗎?

還珍惜著永遠不變質的友情嗎?

 

你和你的朋友,曾用相機一起留下你們的身影,曾用歲月寫下專屬於你們的詩篇。

翻翻相簿,看看你們共同組成的那個畫面吧!

動一動筆,為你們的曾經留下一點記錄吧!

 

徵件時間:

即日起至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一)

 

網路票選時間:

九十七年四月七日(一)至四月二十一日(一)止

 

徵件主題:

你和「十年」前(或十年以上)的老朋友,一起合影的照片,並依提供格式,寫一段話形容你對這段友情的感覺;照片內人數不拘,但必須有投稿者在內。

格式如下:總字數在一百字以內

「那是一段…..的日子,對我來說……。」

 

收件方式:

1.          請至「第四人稱表演域官方網站」(http://www.4theatre.idv.tw/index.html)或官方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fourthart)下載「十年朋友投稿用紙」

2.          依格式填寫,貼上照片與寫上形容此段友情的一段話。

3.          附加檔案方式,寄至第四人稱表演域郵件信箱。(fourthart4@pchome.com.tw)

 

作品規格:

1.          一律以「數位檔案」方式收取,如欲投稿作品為相片,請自行掃瞄成數位檔案。

2.          照片檔案大小在1.5MB以內,解析度為600萬畫素以上,檔案過大或畫面模糊不予收取。

3.          投稿檔案命名規格說明及範例如下:

姓名_題名_拍攝地點_拍攝時間(西元年月日)
   範例:王大明_新公園留影_台北新公園_19960920

4.          內容以自行拍攝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等,投稿內容不得包含任何毀謗他人、性騷擾、種族歧視、或對孩童有不良影響之內容,否則將取消資格,並將寄發mail通知,如有任何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5.          以個人報名參加,每人最多可報名一件作品。

6.          所有投稿者均需同意將作品授權與主辦單位,並填寫授權書(與十年朋友投稿用紙為同一檔案),授權主辦單位處理影像。

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收件單位:

第四人稱表演域

 

評選方式:

第一階段:初選

選出優秀且具創意作品十名,進入第二階段「網路票選」。

第二階段:

以網路票選方式進行;入選的十名作品,將在第四人稱表演域官方網站上公布,供所有網友票選出最動人的三件作品。票選時間共兩週(4/7-4/21),

統計結果預計於四月二十五日公布於網站上。

 

 

公布錄取:

預計四月二十五日Email方式通知得獎者,並將得獎名單公布於官方網站與部落格。

 

名次與獎項:

1.          網路投票形式,選出得票最高三項作品獲獎。

2.          得獎者可獲第四人稱表演域【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之演出門票,張數與得獎作品中人物數目相同。帶您的朋友來看戲吧!

3.          並可獲贈演出節目單與周邊商品乙份。

4.          還有機會獲得演出歌手的親筆簽名喔!

 

 

注意事項:

¨          參選作品不得加色、電腦合成、彩繪。

¨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負,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參選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代為處理影像授權事宜。

¨          凡報名者均視為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