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人稱表演域
「十年朋友」老照片徵件活動 徵件辦法
主辦單位:第四人稱表演域
贊助單位:
「劇場史上贈票最多的徵件比賽!」
-趕快來投稿,你有多少朋友,就送你多少張票!
一場不曾預期的意外
五個以為人生即將燦爛的朋友
十三年不曾醒來的時光
我們曾經青春 卻乍然沉睡的故事
~【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
你有多久沒和老朋友聯絡了?
還記得十年前認識的朋友嗎?
還保留著那份純真的記憶嗎?
還懷念年少時的笑容嗎?
還珍惜著永遠不變質的友情嗎?
你和你的朋友,曾用相機一起留下你們的身影,曾用歲月寫下專屬於你們的詩篇。
翻翻相簿,看看你們共同組成的那個畫面吧!
動一動筆,為你們的曾經留下一點記錄吧!
徵件時間: |
即日起至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一)
網路票選時間: |
九十七年四月七日(一)至
徵件主題: |
你和「十年」前(或十年以上)的老朋友,一起合影的照片,並依提供格式,寫一段話形容你對這段友情的感覺;照片內人數不拘,但必須有投稿者在內。
格式如下:總字數在一百字以內
「那是一段…..的日子,對我來說……。」
收件方式: |
1. 請至「第四人稱表演域官方網站」(http://www.4theatre.idv.tw/index.html)或官方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fourthart),下載「十年朋友投稿用紙」,
2. 依格式填寫,貼上照片與寫上形容此段友情的一段話。
3. 以附加檔案方式,寄至第四人稱表演域郵件信箱。(fourthart4@pchome.com.tw)
作品規格: |
1. 一律以「數位檔案」方式收取,如欲投稿作品為相片,請自行掃瞄成數位檔案。
2. 照片檔案大小在
3. 投稿檔案命名規格說明及範例如下:
姓名_題名_拍攝地點_拍攝時間(西元年月日)
範例:王大明_新公園留影_台北新公園_19960920
4. 內容以自行拍攝為主,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圖片、文字資料等,投稿內容不得包含任何毀謗他人、性騷擾、種族歧視、或對孩童有不良影響之內容,否則將取消資格,並將寄發mail通知,如有任何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5. 以個人報名參加,每人最多可報名一件作品。
6. 所有投稿者均需同意將作品授權與主辦單位,並填寫授權書(與十年朋友投稿用紙為同一檔案),授權主辦單位處理影像。
收件日期: |
即日起至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收件單位: |
第四人稱表演域
評選方式: |
第一階段:初選
選出優秀且具創意作品十名,進入第二階段「網路票選」。
第二階段:
以網路票選方式進行;入選的十名作品,將在第四人稱表演域官方網站上公布,供所有網友票選出最動人的三件作品。票選時間共兩週(4/7-4/21),
統計結果預計於
公布錄取: |
預計
名次與獎項: |
1. 網路投票形式,選出得票最高三項作品獲獎。
2. 得獎者可獲第四人稱表演域【Lost and Found】「失物招領」之演出門票,張數與得獎作品中人物數目相同。帶您的朋友來看戲吧!
3. 並可獲贈演出節目單與周邊商品乙份。
4. 還有機會獲得演出歌手的親筆簽名喔!
注意事項: |
¨ 參選作品不得加色、電腦合成、彩繪。
¨ 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其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負,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 參選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代為處理影像授權事宜。
¨ 凡報名者均視為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