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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人):
台積電文教基金會
活動主旨:第一屆台積電青年書法大賞 徵件辦法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8年02月25日~2008年03月23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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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第一屆台積電青年書法大賞 徵件辦法

更新日期:2008/02/20 09:43 【時報】

 ■宗旨

 提昇青年學子對於書法之認識與運用,鼓勵書法融入社會、生活,並為美術設計界所重視。

 ■主辦單位

 台積電文教基金會、中國時報人間副刊

 ■執行單位

 商訊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參賽資格

 凡台灣地區(含澎湖金馬)公私立高中、高職及五專前三年級之在學學生均可參加。

 ■參賽項目及獎額

 共分三組:

 楷隸組、行草組、應用書法組

 首獎各一名,每名獎學金台幣十萬元,獎座一座

 二獎各一名,每名獎學金台幣五萬元,獎座一座

 三獎各一名,每名獎學金台幣二萬元,獎座一座

 優勝各五名,每名獎學金台幣六千元,獎座一座

 ■參賽內容

 楷隸組、行草組:

 以古典名家之五言絕句、七言絕句或三十字內古詩詞、經文摘句為範疇。

 應用書法組:

 以文圖並呈為原則,兩者同件(紙)結合,不得分開。文字為主,六個字以內;圖畫為輔,依字(詞)義延伸想像繪圖。

 ■參賽過程 共分二階段

 (一)第一階段:

 1楷隸組、行草組之參賽者,自行挑選書寫內容,作品以四尺宣紙對開(長約135公分,寬約35公分),直幅書寫,不加標點符號。無須裱褙,不得落款(即禁止蓋印簽名,但獲獎者得應主辦單位要求補行落款)。作品另附A4紙,以細明體打字抄錄書寫本文之依據原作,並註明原詩詞經文之作者及名稱(原作者不詳者亦須註明出處)。未註明書寫本文之原作者、名稱或出處者,不列入評審。

 2應用書法組之參賽者,文字最多六字,出處、字體、色彩不拘。圖畫以手繪、剪貼均可,色彩不拘。作品不限紙質,大小尺寸A4、B4、A3任選其一。惟書法文字絕對必須手寫,電腦列印者不列入評審。作品不得蓋印簽名。圖文須屬同一人之創作,不得冒名頂替。書寫文字如引用他人章句者,須另附件同楷隸組、行草組之規定。

 3作品另附報名表,詳實填寫。報名表請於活動部落格www.calligraphytsmc.org下載。

 4可以跨組參加,惟每人每組參選一件作品為限。

 5作品原件(掃描影印者拒絕受理)連同附件,掛號郵寄至「108台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5樓商訊文化『台積電青年書法大賞』小組收」。信封請註明參賽組別。

 6第一階段徵件自今年二月二十五日起,至今年三月二十三日截止,郵戳為憑。

 7參賽作品概不退件。

 8由主辦單位進行第一階段之評審作業,通過第一階段評審之參賽者,始可參加第二階段。

 ●活動諮詢專線:青年書法大賞小組0968-681261

 (二)第二階段:

 以現場書寫為原則,主辦單位於第一階段之評審作業完成、並揭曉入選者後,同時在本刊公佈第二階段比賽之時間、場地及相關規定。原則上場地設於大台北地區,食宿交通費用需由參賽者自理。

 ■頒獎典禮

 第二階段評審完成揭曉同時公佈時間地點。

 ■作品所有權

 1得獎作品將由台積電文教基金會典藏,作為長期公益展覽之用。

 2所有入選作品智慧財產權為主辦單位所有,部分作品將於中國時報人間副刊發表,主辦單位並得自行或授權將作品集結成冊出版。發表及出版時不另致酬。

 3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獎金以及獎座或獎狀外,取消之名額不予遞補,參賽者自行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獎金支付時,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本參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

 ■參賽者視同承認並遵守本辦法所列之各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