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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旨:100 年全國運動會「主題標語、標識 Logo 及吉祥物」設計徵選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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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日期:2008年02月25日~2008年05月7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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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彰化縣辦理 100 年全國運動會「主題標語、標識 Logo 及吉祥物」設計徵選活動辦法

一、活動主旨
(一)為配合彰化縣辦理 100 年全國運動會(以下簡稱全運會),特舉辦主題標語 (Slogan)、標識 (Logo) 及吉祥物 (Mascot) 之設計徵選,以作為本次全運會活動的大會精神及主題象徵。

(二)徵選活動之宗旨在於透過公開徵選活動,建立全運會有關之主題標語、標識及吉祥物,以廣泛應用於全運會文宣及活動,使其達到宣傳、識別與全運會精神之展現。

二、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彰化縣彰化市大成國民小學。

四、徵選方式
(一)參賽對象:凡對本項設計有興趣之中華民國之國民皆可以個人身份送件參加。

(二)收件截止日期:97 年 5 月 7 日(星期三)下午 4 時前,以郵戳為憑。

(三)收件單位:彰化縣彰化市大成國民小學(以掛號郵寄,逾期恕不受理)。

(四)收件地址:彰化市自強路 303 號(郵遞區號 500),並於信封外左下角註明「參加 100 年全運會 ○○○○ 徵選」字樣。

(五)洽詢電話:04 - 7353457 轉 269 吳主任或 107 周主任。

(六)得獎公布:得獎名單於 97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前揭曉,並公布於彰化縣政府教育局網頁(http://www.boe.chc.edu.tw)。

(七)送件時請一併繳交參賽作品、報名表及切結書【附件四】,否則視為不合格件。

(八)錄取結果通知獲獎人員並擇期公開頒獎,得獎作品於記者會公開呈現。

五、設計原則
(一)各類設計力求生動活潑並能展現彰化縣之在地特色,及符合全運會之精神。
(二)標識或吉祥物設計方向請以彰化縣縣花「菊花」、縣樹「菩提樹」、縣鳥「灰面鵟鷹」、當年生肖「兔」及「100」年或其他符合本縣及當年特色題材為設計考量,作品並以利於平面印刷、立體成型或放大展示之運用性為原則。

六、徵選項目
(一)主題標語
1.字數限 20 字以內(英文字母、數字皆算一字)。
2.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
3.作品須限以本徵選報名表為主,請以電腦打字詳細填寫。

(二)標識 Logo
1.作品不限手繪或電腦影像輸出,一律 A4 紙張規格,以彩色圖像呈現,並請依表格格式以電腦打字詳細填寫。
2.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
3.參賽作品必須以書面資料繳交,以電腦輸出者得獎後須同時繳交電子檔。

(三)吉祥物
1.作品不限手繪或電腦影像輸出,一律 A4 紙張規格,並以彩色圖像呈現。
2.吉祥物請自行命名,並請依表格格式以電腦打字詳細填寫。
3.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請限於 300 字以內。
4.參賽作品必須以書面資料繳交,以電腦輸出者得獎後須同時繳交電子檔。

七、評審方式
(一)評選時將考慮其代表性、完整性、創意性、趣味性、親和力及構圖特色等。
(二)主題標語評審標準:創意佔 60%,詞句意涵佔 40%。
(三)標識及吉祥物評審標準:造型佔 30%,創意佔 30%,色彩佔 20%,代表性佔 20%。
(四)由主辦單位聘請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小組評選作品,並公告得獎名單於彰化縣政府教育局網頁(http://www.boe.chc.edu.tw)。

八、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主題標語 (Slogan) 徵選:
1.第一名頒發彰化縣政府獎狀及獎金 5000 元。
2.第二名頒發彰化縣政府獎狀及獎金 4000 元。
3.第三名頒發彰化縣政府獎狀及獎金 3000 元。
4.以上前三名各取 1 名,另擇優作品 10 件頒發獎品及彰化縣政府獎狀乙紙。

(二)標識 (Logo) 徵選:
1.第一名頒發彰化縣政府獎狀及獎金 30000 元。
2.第二名頒發彰化縣政府獎狀及獎金 20000 元。
3.第三名頒發彰化縣政府獎狀及獎金 10000 元。
4.以上前三名各取 1 名,另擇優作品 10 件頒發獎品及彰化縣政府獎狀乙紙。

(三)吉祥物 (Mascot) 徵選:
1.第一名頒發彰化縣政府獎狀及獎金 30000 元。
2.第二名頒發彰化縣政府獎狀及獎金 20000 元。
3.第三名頒發彰化縣政府獎狀及獎金 10000 元。
4.以上前三名各取 1 名,另擇優作品 10 件頒發獎品及彰化縣政府獎狀乙紙。

九、權利歸屬
(一)得獎作品其著作權歸彰化縣政府所有,並放棄使用著作人格權。
(二)得獎作品主辦單位除保有刪除、修飾權外,並有製成產品、印製成宣傳品及刊登之權利,惟不另致酬。
(三)凡參賽者需填寫切結書,作品如涉及侵犯他人著作權者,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責任。

十、注意事項
(一)徵選報名表虛線部分請勿剪開,並由主辦單位統一編號。
(二)主題標語、標識及吉祥物設計為分開投稿參選,評選時分組評選。
(三)參賽者作品各項均以一件及未曾發表之作品為限。
(四)上列獎金依法扣繳所得稅;作品未獲評審標準者從缺;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五)參賽者之作品若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會合議認定之。


相關表單下載:http://www.boe.chc.edu.tw/boepage/體健課資料夾/menu-new/new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