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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高雄市張啟華文化藝術基
財團法人高雄市張啟華文化藝術基
活動主旨:第三屆全國安寧繪畫比賽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8年04月29日~2008年05月31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活動內容:
標題: | 第三屆全國安寧繪畫比賽 |
主辦單位: | 財團法人高雄市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 |
承辦單位: | 台灣安寧照顧協會、高雄市第一社區大學 |
報名截止: | 2008-05-31 |
相關網址: | http://tw.myblog.yahoo.com/an0955784748/article?mid=2677&prev=2710&next=-1 |
轉貼內容: | 第三屆全國安寧療護繪畫比賽 徵件辦法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高雄市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 協辦單位:台灣安寧照顧協會、高雄市第一社區大學 活動宗旨:推廣安寧療護尊重生命的理念。 創作主題:美是一種智慧 藝術活動在安寧,所關心的,不是死後有無生命, 而是…死前有無生命? 唯有在一個美善的情境裡,才能培養靈性照顧的能力。 人們在創作中舒發、體悟、釋懷心寬; 人們在創作中回歸、洞見、產生悲憫. 藝術創作幫助人找到回家的路, 創作時,人與神同在。 創作精神:我們相信生命是充滿潛能、光明與尊嚴的,也期待大家懷抱 對生命的正面觀看來彩繪生命,ㄧ同推廣安寧療護尊重生命 、正面看待生命的理念。 作品材質:水性、油性或複合媒材(混合油性、水性、粉彩等)之平面繪畫皆可。 作品尺寸:紙材對開,畫布30號,單張或數張結合成連作皆可 (醫護組不限大小)。 參賽組別:醫護組,藝術組,社會組。 評選辦法:由主辦單位邀請安寧界與藝術界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評選,成績公佈後一週內專函通知得獎者。 比賽原則:參賽者以創作主題所描述之內涵加以自由發揮創作,不得抄襲,如經評審委員或經人檢舉判定有抄襲的事實,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資格或得獎資格。 權利原則:凡參賽者皆擁有作品著作權,任何展出場合與出版形式,均需註明作者姓名與品名。得獎作品歸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所有,擁有展示、印刷出版等權利。參賽者參加比賽即表示接受此原則,得獎者將另外簽署合約。 參賽資格:醫護組:醫院與安寧單位在職人員、醫護學校相關系所之在校學生。 藝術組:藝術相關系所之在校學生。 社會組:一般社會大眾均可參加。 獎勵辦法:各組分別評選優等三名以及佳作各五名。 獎金:優等三名獎金分別為三萬、兩萬、一萬元,佳作每位各五千元。各組優等與佳作,均頒授獎狀。 收件日期:即日起至97年5月31日 截止(郵戳為憑)。 退件方式:一律依原寄件住址平信郵寄,須掛號寄件者請附郵資。 退件時間:於頒獎後一個月內陸續郵寄。 公佈日期:得獎名單於97年6月22日 開始公告。 公佈方式:刊登於「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網站(http://www.zhangqihua.com.tw)」、「台灣安寧照顧協會網站(http://www.tho.org.tw)」、「許禮安的安寧療護與家醫專欄(http://tw.myblog.yahoo.com/an0955784748)」、「高雄市第一社區大學(http://khhcu.sam.com.tw)」(另以專函通知得獎人) 頒獎日期:97年7月14日 (一)(當日展出得獎作品,受獎人如不克前來,請找人代理或由主辦單位代理。) 收件地址:80047高雄市新興區尚信街44號 張啟華文化藝術基金會 收 聯絡電話:07-2235828翁育慈0933110256。 電子信箱:zhangqihua44@gmail.com 注意事項: 1. 個人基本資料須填寫清晰,以利評選與退件作業。 2. 七月底前未完成領獎程序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3. 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獎金超過額度需自行負擔15%所得稅。 |
其他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