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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人):
嘉義市政府
活動主旨:第11屆 桃城美術展覽會 徵件2007/3/4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7年02月28日~2007年03月4日
主題類別:活動訊息
推薦活動:
活動內容:

第11屆桃城美術展覽會徵件簡章

一、宗旨:鼓勵藝術創作,累積藝術資產。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承辦單位/嘉義市文化局
贊助單位/嘉義市文化基金會、財團法人陳澄波文化基金會

三、參選資格
*年滿17歲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獲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三年內不得參加本項活動。
1.抄襲他人作品經查證屬實者。
2.曾於國內外展覽或比賽獲獎之作品。
3.違反本實施辦法任何規定者。

四、徵件主題:不限

五、參展類別
1.玻璃裝裱一律不收
2.平面作品以瓦愣紙箱包裝,立體作品以木箱或錦盒包裝。
3.每類限送乙件,連同裝裱高不得超過210公分,創作、裱裝形式不拘,裝裱完整。
(1)書畫類:水墨、膠彩、書法、篆刻,限用書畫類素材。
(2)西畫類:油畫、壓克力、水彩、粉彩、版畫、綜合媒材。

六、獎勵:

(一)書畫類:
獎項  名額 獎勵方式         備註
玉山獎---1名,獎金15萬、獎狀、美展專輯,獎金皆包含所得稅。
丁奇獎---1名,同上          ,同上。
優選-----3名,獎金3萬、獎狀、美展專輯 ,同上。
入選-----若干,獎狀、美展專輯。

(二)西畫類:

獎項  名額 獎勵方式         備註
澄波獎---1名,獎金15萬、獎狀、美展專輯,獎金皆包含所得稅。
梅嶺獎---1名,同上          ,同上。
優選-----3名,獎金3萬、獎狀、美展專輯 ,同上。
入選-----若干,獎狀、美展專輯。

七、典藏:
獲玉山獎、丁奇獎、澄波獎、梅嶺獎者,作品由文化局永久收藏,作品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歸嘉義市文化局所有。

八、收退件方式時間地點
收件時間:96年2月28日、3月1.2.3.4日計5天,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
初選退件:96年3月21、22、23、24、25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
展出作品退件:96年7月11、12、13、14、15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
地點:
嘉義市文化中心展覽室
業務單位:展覽藝術課
電話:(05)2788225轉512、301、302
*西畫類送件請至嘉義市忠孝路275號3樓第1展覽室
*書畫類送件請至嘉義市忠孝路275號4樓第2展覽室
備註:作品逾期1個月內未領回者,文化局不負保管之責。

九、展出日期地點:
日期:96年6月1日至7月8日
地點:嘉義市文化中心各展覽室

十、注意事項
1.五年內曾2次於本展獲同一類首獎者,為桃城美展免審作家。
2.文化局對展出作品有研究、攝影、出版、宣傳及公開展示權,於收件日起至展覽結束負保管之責,惟因作品本身結構不良或天災、地震等不可抗力情事而遭損壞者,不負賠賞之責。
3.郵寄作品如有毀損,請自行負責。
4.簡章備索,可貼足回郵並詳載收件人姓名、住址,向文化局展覽藝術課索取(嘉義市忠孝路275號),或上本局網站(http://www.cabcy.gov.tw)下載書表區下載。
5.凡參加徵件者,視同認同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補充修正公佈之。
其他備註: 簡章↓
http://www.cabcy.gov.tw/image/95art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