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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旨:2008宜蘭國際蘭雨節宜蘭勁水攝影比賽,請踴躍報名參加!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8年07月12日~2008年09月5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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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2008宜蘭國際蘭雨節宜蘭勁水攝影比賽,請踴躍報名參加!


◆ 主旨:藉由舉辦2008國際蘭雨節期間,邀請全國民眾閤家遊玩山明水秀的宜蘭,並透過鏡頭取景及拍攝2008國際蘭雨節各項精彩的系列活動,以記錄及保存最美好的回憶
◆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承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協辦單位:宜蘭縣攝影學會
◆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者,均歡迎參加
◆攝影主題:參賽作品只限於拍攝「2008國際蘭雨節」三個園區(武荖坑冒險園區、冬山河親水公園夢幻園區及頭城海洋文化園區)之各項系列活動,展品如涉及著作權不列入比賽範疇
◆拍攝時限:2008國際蘭雨節活動期間(97年7月12日至97年8月24日)
◆作品規格:
A--彩色135或120規格以上之正負片拍攝,沖印成8×12吋光面照片或依片比例寬邊不超過8吋之照片,作品不得裝裱、加色、格放、白邊、電腦合成、彩繪
B--數位作品請以600萬畫數以上相機拍攝,原始檔案大小為2000×3000dpi以上規格之JPG(fine、high quality)或TIFF檔,不得插點加大檔案, 不得製作影像合成照片,並請輸出8×12吋彩色光面照片或依片比例寬邊不超過8吋之照片參賽
C--得奬作品經主辦單位通知後,其作品數位檔一律燒製成光碟片(如係使用傳統相機拍攝者須先轉成數位檔,再燒製成光碟片)後寄給主辦單位,但如係使用傳統相機拍攝者,須同時請補附原稿底片(正片或負片)
◆收件日期:自97年7月12日起至97年9月5 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12:00及下午01:30~05:30)送至收件地點,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地點:
一、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收)
二、宜蘭縣羅東鎮倉前路105號(宜蘭縣攝影學會會務中心收)
※信封上請註明參加「2008國際蘭雨節~宜蘭勁水攝影比賽」字樣
◆參賽規則:
一、金、銀、銅獎項,每位限得一件,凡經評審得獎確定之作品,不得要求
退件
二、得獎作品應交付原作底片或數位檔案審核(底片概不退件),審核無誤後,方予給獎。凡原稿底片或檔案未交寄者,喪失得獎資格,獎位依序遞補,得獎之作品主辦單位仍有使用權
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四、作品著作權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賽,若盜用抄
襲不實及違反著作權者,除自負法律責任,並與本主辦單位無關外;如涉司法爭訟,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對本單位所受之一切損害賠償須負全部責任,並取消得獎資格,獎金及獎狀一併繳回
五、參賽之作品若遇不可抗力之災害及意外事故所造成之損失,主辦單位恕
不負賠償之責
六、參賽之作品不得冒名、影像合成、電腦大量修色等,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七、得獎獎金均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八、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還
九、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簡章之各項規定,若未盡之事項,本單位得補充之
◆獎項及名額:
金牌-名額1名,奬牌1面,奬金3萬元
銀牌-名額1名,奬牌1面,奬金2萬元
銅牌-名額1名,奬牌1面,奬金1萬元
優選-名額30名,奬牌1面,奬金2仟元
佳作-名額100名,獎狀1幅
◆洽詢方式:
一、活動網址:
宜蘭縣政府全球資訊網(http://www.e-land.gov.tw/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ilccb.gov.tw/
宜蘭縣攝影學會(http://tw.myblog.yahoo.com/yilan-photography
二、聯絡電話: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視覺藝術科林先生(上班時間聯絡電話03-9322440轉401)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修正公佈之

【附表】
「2008國際蘭雨節~宜蘭勁水」攝影比賽報名表



姓名
性別
(請勾選) □男  □女
題名

拍攝時間 97年 月 日 拍攝園區
(請勾選) □武荖坑冒險園區
□冬山河親水公園夢幻園區
□頭城海洋文化園區
連絡電話 公:( )     宅:( )     手機:
傳真:( )      E-mail:
連絡地址 縣(市) 鄉(鎮、區) 村(里) 鄰
路 段 巷 弄 號 樓
※本報名表貼於參賽作品(照片)背面,並詳填各項資料,每件作品限貼一
張,本表可影印使用。
※作品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本人如獲得奬,同意將得奬作品、數位檔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讓與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謹此聲明。
著作財產權讓與人簽章:

附件如右,請下載參閱: 「2008 國際蘭雨節~宜蘭勁水」攝影比賽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