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書學會
戊子台灣書法年展徵件辦法
一、說 明:台灣書法年展創始於民國八十三年歲次甲戌,由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總會主辦,中華民國書學會承辦,為當前唯一代表台灣每一年度的書法展覽,歷年舉辦以來均深受各界好評。茲因近年來經濟蕭條,各方財政拮据,展覽經費逐漸不易籌措,台灣書法年展今年邁入十五年,本會為重視此活動,特追加經費改印彩色專輯。故今年仍比照往年方式,本諸「參加者付費」原則,辦理徵件。
二、展覽地點:國立臺灣民主紀念館(中正紀念堂)
三、展覽時間: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下旬展出(展覽日期另行通知)
四、承辦單位:中華民國書學會 電話︰02─25585236
五、徵件方式:
㈠作品規格:一律直式宣紙對開(135x35公分),每人一件,不需裱褙。
㈡作品內容:不限字體格式,以詩文嘉言,有益身心健康者為宜,請勿涉及敏感詞句。(篆書、古文字體及草書,請附釋文)
㈢收 件:自即日起至九十八年一月三十日止。以郵戳為憑,請寄「台北市長安西路二六一號三樓 中華民國書學會」。寄件時請填寫後附之參加表格,浮貼於作品左下方。(信封請註明「戊子台灣書法年展」)
參加徵件需為未發表之新作品,由本會邀請評審委員審查,通過者由本會專函通知,請繳參展費;成為本年之書法年展作品,未入選作品,本會恕不退回。
㈤參展 費:每件作品(對開直式)新台幣二千五百元。此費含直軸裱褙、印製專輯、退件郵資及辦展之事務費。(審查通過後,專函通知繳費)或本會網站公佈。本會網址:www.shufa.org.tw
◎往年受邀請參加本項展覽者,不需審查,將由本會專函邀請參加。
六、獲入選參展之作品,於展覽結束後退件,參展者由主辦單位於退件時,致贈參展紀念狀及作品專輯二冊,主辦單位并有使用作品照片之權。
七、本辦法如有更正,將由主辦單位商議後公佈之。
◎台端如有設班教授書法,懇請鼓勵學生報名參加,徵件辦法及附表請自行影印使用。
戊子台灣書法年展 徵選書家送件表 | |||||||
姓 名 | 性別 | 別號 | 年 齡 | 年 月 日 | |||
地 址 | 電 話
| ||||||
傳 真 | |||||||
歷書要簡 (字100限) |
(請用正楷書寫) | ||||||
文釋品作 |
(請用正楷書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