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
發佈單位(人):
維力食品公司
活動主旨:尋找張君雅創意王 週邊商品設計徵選競賽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9年07月1日~2009年07月31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推薦活動:
活動內容:

尋找張君雅創意王 週邊商品設計徵選競賽

壹、競賽主旨
「尋找張君雅創意王」,讓張君雅融入大家的生活吧!張君雅給人的印象是可愛、純樸、鄉土味、(Q毛)、小學生制服,你還能為張君雅延伸出什麼創意想法呢?本設計徵選競賽旨在發掘張君雅的精神,激發網友對張君雅形象的具體化想像。

貳、 創作主題
請以張君雅的形象,如:(Q毛)、小學生、親切可愛…等相關元素為出發點作創意發想,所創造出之設計作品須與「張君雅」之印象可直接強烈連結。
(可任意發想各種週邊商品,如公仔、辦公小物、生活雜貨、療傷系小玩意……等等,設計之商品類別沒有設限,盡情發揮你的創意吧!)

參、 品牌精神
張君雅小妹妹
我們想要提供給消費者的不只是好吃的零食、好喝的飲料或者好玩的玩具,而是帶領消費者暫時回到兒時的天真,用一種單純的直觀面對這個複雜的成人世界。吃零食,不用正襟危坐,好吃、開心就好!EVERONE SAYS GOOD GOOD EAT!!

肆、 徵稿對象
具有創意的廣大網友,不限男女老少高矮胖瘦。

伍、 活動日期
2009/7/1(三) (12:00)~ 2009/8/24 (12:00)(一)
分為徵件、票選、決選四階段,時程規劃如下:
日期     活動階段
2009/7/1(三) (12:00)~2009/7/31(五)(12:00)     作品徵稿,請至活動網站上傳作品
2009/7/31(五)(12:00)~2009/8/17(一)(12:00)     開放網路票選
2009/8/17(一)~2009/8/21(五)     網路計分及主辦單位決選
2009/8/24 (12:00)(一)     得獎公布

陸、 投稿說明
(1) 作品需能展現張君雅相關特色,並說明設計主題及設計概念。
(2) 投稿方式為網路上傳,請於2009/7/31(五) 中午12:00前上傳完畢,逾期恕不接受稿件。
每名參賽者最多投稿5件作品,超過者所有作品不列入評選。
(3) 上傳之作品需符合以下規範:
‧格式:JPG/GIF圖檔
‧尺寸:2000像素 X 2000像素 以下
‧大小:請壓縮至2MB以內
(參賽者請自行保留作品之300dpi以上高解析圖檔與創作原始檔,以利得獎作品實際印刷使用,若無法提供檔案,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柒、 評審方式
評選方式改為 人氣票選40% 評審評分60%
網友投票採會員登入制度

捌、 網路票選投票方式
開放票選期間:2009/7/31(五)(12:00)~2009/8/17(一)(12:00),網友投票後填寫正確之個人資料,即可獲得抽獎資格,每人每天限投一票。

玖、 獎項規劃
獎項     活動獎品
張君雅金獎:1名     MacBook Pro 1台 價值NT$ 42,900
張君雅銀獎:1名     iPod nano (8GB) 1台 價值NT$ 6,090 + 張君雅小妹妹墨西哥辣雞點心麵、張君雅小妹妹黑胡椒拉麵條餅 各一箱
張君雅銅獎:1名     iPod nano (8GB)1台 價值NT$ 6,090
張君雅佳作獎:5名     MSN 敲敲我公仔 價值 NT$1,200 X 1台
網路人氣獎:1名     iPod nano (8GB) 價值NT$ 6,090 x 1台
參與投票獎:20名     張君雅小妹妹黑胡椒拉麵條餅一箱
徵件投稿設計作品注意事項
1.     參賽作品必須為自行創作設計,參賽者須保證其就參賽作品擁有完整智慧財產權,且未曾參加其他國內外相關設計競賽,嚴禁抄襲仿冒。
2.     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及資格有審查權,若內容不符合本活動之規定,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
3.     獲獎者作品如被發現有不符本辦法之規定或涉及仿冒、抄襲等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與獎狀。
4.     得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維力食品所有,主辦單位擁有授權廠商生產之權利;若入圍得獎者私下將設計作品之權利讓與第三者,主辦單位得隨時暫停或取消參加競賽及展覽之權利,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與獎狀。
5.     主辦單位得運用參賽獲選作品之圖片及說明文字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參加者應積極配合相關展覽及宣傳活動。
6.     參加者應尊重評審團之決議,除非能具體證明其他作品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不得有其他異議。

尋找張君雅創意王 活動小組
聯絡窗口信箱:event@staff.ya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