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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人):
臺東縣池上鄉公所
活動主旨:2009池上竹筏季系攝影圖片徵選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9年07月19日~2009年07月20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推薦活動:
活動內容:

2009池上竹筏季系列活動—攝影圖片徵選簡章

一、目  的:配合「2009池上竹筏季」系列活動,為呈現本鄉美景及特有文化風情,並增進遊客對池上生態特色之深刻印象,特別舉辦本次攝影徵選活動,以蒐集遊客及本地鄉親在池上的幸福記憶。

二、主辦單位:臺東縣池上鄉公所

三、參加對象:愛好攝影之人士均可參加。

四、作品主題:本鄉轄內各景點。

五、作品規格:使用彩色正、負片拍攝或數位攝影(600萬畫素以上者)作品,並沖印5×7吋之彩色照片。不得裱框、加色、格放、電腦合成、拷貝、翻拍,連作不收。原稿底片或原數位檔需隨參選作品一併送審。作品之背面應貼妥參選報名表(如附表一,可依原格式自行影印)。不符規定作品不予評選。

六、收件時間:即日起至98年7月20日止。(郵寄作品以郵戳為憑)

七、收件地點:

(一)臺東縣池上鄉公所(東縣池上鄉中山路101號;電話:089-862041) 。

(二)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件均可,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攝影徵選】;每張作品均須於5×7照片背面貼上參選報名表。

(三)郵寄送件時請注意包裝妥善,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時,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

八、簡章索取:臺東縣池上鄉公所及池上鄉各照相館索取書面簡章,或至米鄉竹筏季網站下載電子檔(網址:http://skiff.cs.gov.tw/); 洽詢電話:(089)862041轉110; 承辦人:王慧如。

九、作品評選:由主辦單位相關人員於98年7月下旬評選。

十、獎  勵:預定徵選25張作品,將依作品的規格、品質及適用性評定,獲選作品將給付稿酬以每張金額1,200元為原則。

十一、揭曉日期:入選作品將於98年8月3日刊登於臺東縣池上鄉公所網站並以專函通知得獎者。

十二、退    件:作品無論入選與否均不予退件。

十三、附    則:

(一)參選作品限未參加過其他比賽或公開發表使用過的作品;作品著作權有爭議、已被買斷者請勿參賽。違反本規定經查證屬實者取消參選資格其獎金繳回,獎項不另遞補。

(二)入選作品每人以10件為限,入選作品及原稿底片之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公開展示、出版及刊登報章、雜誌之權,不另給酬;入選者將由主辦單位寄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如附表二),填妥後領取獎金,如未填寫則取消入選資格。

(三)對收件時完好的徵選作品,主辦單位負保管之責,惟遇人力不可抗拒情事而遭致損壞或遺失者,主辦單位不負賠償之責。

(四)入選作品將由主辦單位統一沖放12×18吋相片並裱框後,預於98年8月8日在竹筏季活動中公開展示(地點:臺東縣池上鄉大坡池畔)。

(五)參選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