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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人):
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活動主旨:2009魅力大同流行熱舞大賽辦法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9年07月22日~2009年07月31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推薦活動:
活動內容:

2009魅力大同流行熱舞大賽辦法

一、目的:培育舞蹈人才,提倡正當休閒育樂活動,促進本鄉觀光產業發展。

二、主辦單位:宜蘭縣大同鄉公所

三、比賽項目:流行熱舞競賽,比賽資格年齡不限制。

四、比賽時間:98年8月22日(星期六)13點至16點。

五、比賽地點:宜蘭縣大同鄉公所前廣場 (本鄉崙埤村)。

六、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98年7月31日為止 (以郵戳為憑)。

七、報名方式:請檢附報名表(請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照片),親(代)送本所社會課或郵寄本所社會課完成報名程序;比賽辦法及報名表格請至活動網站下載。

八、比賽限制:3-8人為限,(舞台規格:長10公尺×寬10公尺)。

九、比賽方式:
(一)採1次決賽制,每隊跳1支舞蹈,限4-6分鐘,未滿4分鐘或超過6分
      鐘,以未滿20秒及超過20秒為扣分單位,每1單位扣總分2分。
(二)以總分較高者為第1名,次高者為第2名,總分若相同,依創意、團體默
      契、服裝造型、技巧分數較高者為優勝。

十、比賽評分項目及標準:由主辦單位聘請3位評審(I-CANDY團長、@法老與舞姬團長@街頭酷),評判標準如下。
   創意------------佔30%
    團體默契--------佔30%。
    服裝造型--------佔20%。
    技巧------------佔20%。   

十一、獎勵事項:
(一)第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20000元、獎盃1座、獎品1份。
(二)第2名頒發獎金新台幣10000元、獎盃1座、獎品1份。
(三)第3名頒發獎金新台幣8000元、獎盃1座、獎品1份。
(四)第4-5名頒發獎金新台幣5000元、獎品1份。
(五)第6-10名頒發獎金新台幣2000元、獎品1份。
(六)最佳創意獎-頒發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盃1座(以決賽時本項成績最
      高者為優勝,若成績相同由評審決定之)。
(七)最佳默契獎-頒發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盃1座(以決賽時本項成績最
      高者為優勝,若成績相同由評審決定之)。
(八)最佳服裝造型獎-頒發獎金新台幣3000元,獎盃1座(以決賽時本項成績
      最高者為優勝,若成績相同由評審決定之)。

十二、注意事項:
(一)請各參賽隊伍於比賽是日上午11點以前,至大會典禮組報到,逾時未報
      到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報到後請將音樂CD繳至音響處試音。
(二)?簡便籌備活動之行政效率,有關參賽隊伍報名完成後,由主辦單位逕行
      編排出場號次,請各參賽隊伍於98年8月7日以後,至活動網站查詢出
      場號次,不另行通知各隊。
(三)各參賽者於比賽相關事項有爭議時,由主辦單位召集裁判協商決定之。
(四)活動諮詢事宜請洽本所社會課謝先生(03-9801004分機113)。
(五)本所網址http://datong.e-land.gov.tw/,本所地址:26741宜蘭縣大同
      鄉崙埤村朝陽巷38號。
(六)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所修訂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