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
發佈單位(人):
台北數位藝術中心
活動主旨:光怪-台北天幕徵件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9年07月22日~2009年08月30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推薦活動:
活動內容:

活動說明

2009年第四屆台北數位藝術節以「光怪」為活動主題,回應數位藝術創作領域中常見的現象,也就是廣泛運用了光影等媒材來表現創意,光影的創作模式也讓許多藝術創作延伸出更多空間與突破性的發展。此次台北數位藝術節與世界級的戶外LED數位看板「台北天幕」合作,共同舉辦「台北天幕專屬規格」之戶外創意影音徵件活動,旨為鼓勵數位藝術創作嘗試多元表現的創作模式,特別規劃以台北天幕其特殊規格及其多元化的媒體創意,進行徵件活動,實現數位藝術與生活結合的成果。

全台灣首座戶外巨型LED數位看板「台北天幕」,規模長120Mx20M,為全台灣最具指標之戶外新媒體。台北天幕長型圓弧版面的特殊設計,範圍廣達三個面向,也呈現出不同於一般數位媒體的藝術創意表現。

活動時間

即日起至8/30截止收件

9/15公佈入選名單

獎勵方式

首獎一名:

獎金壹萬元、獎座一座、於台北天幕『獨家』播放一月。並取得製作2009台北數位藝術節CF短片權利(製作費另計)

入選作品若干件:獎狀一只、於台北天幕特定時段播放半月

報名方式

活動期間於台北數位藝術中心網站http://www.dac.tw/index.html2009台北數位藝術節網站http://www.dac.tw/daf09

諾亞媒體網站http://www.novamedia.com.tw/index.asp
皆可下載到相關文件,並填妥報名表、授權切結書

收件內容

()30秒台北天幕專用規格短片

()短片主題:以2009台北數位藝術節「光怪」為主題,自由創作發揮。

()短片音樂:可參考或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30秒主題音樂,或自行發揮創作30  秒整之音樂。(主辦單位提供之音樂僅供此次徵件活動參考使用,版權屬台北數位藝術節所擁有)

()短片規格:版面為1743*260像素,實際播放尺寸120m*20m,播放格式avi檔,長度30秒整。(詳見附件)

() 作品檔案應燒錄於光碟上,一式五份供評審之用,並於光碟正面註明作者姓名

收件方式

請註明「光怪-台北天幕」徵件活動

國內投遞以郵戳為憑,國外投遞須於2009830日前送達,請將作品光碟、報名表、切結書等資料,掛號郵寄到111台北市福華路180逾期恕不受理。

聯絡方式

台北數位藝術中心:台北市111福華路180
Tel
(02)7736-0708  Fax(02)7736-0709

活動詳情請上:http://www.dac.tw/2009_FunkyLigh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