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NTSO國立臺灣交響樂團長笛協奏曲大賽 2009 NTSO Flute Concerto Competition Regulation
一、 活動宗旨:提升全球華人藝術風氣、倡導世界人文環境之耕耘,發掘華裔音樂新血,提供展現學習成果之機會,並藉由舞台表演之切磋、交流,策勵積極嚴謹之樂教理念,推向國際舞台。 二、 指導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三、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四、 報名資格:凡為華裔血統(籍貫、性別不拘),於1981年9月2日以後至1994年9月1日以前出生,具有優良之長笛演奏能力者。 五、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2009年7月30日止 六、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掛號報名 (一) 應繳交資料如下: 1. 報名表(如附件) 2. 身分證或護照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及學歷證明影本各乙份。 3. 學/經歷簡介及初賽、複賽、決賽各階段曲目之電子檔光碟片。 4. 初賽參選者如於國外就讀且不克返台,請檢送無法返國證明書及包含【初賽】所有曲目之演奏影音光碟(DVD為佳,並依規定曲目順序排列錄影;為避免聲音品質失真,郵寄VCD者請另附CD)。演奏影音光碟須將每首樂曲分軌處理。 5. 為寄發國人作品請附回郵A4信封一只(請填妥姓名、電話、地址)。 6. 台灣地區新台幣2,000元整,國外地區美金60元整。 【國內地區請一律以匯票方式繳款,匯票抬頭請務必註明『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國外地區匯款請匯至下列帳號。完成匯款後請將匯票或匯款收據於報名截止日前連同上項文件資料寄至主辦單位,信封上並請註明「報名長笛協奏曲大賽」】 本團帳號: BANK NAME: BANK OF TAIWAN WUFENG BRANCH BANK ADDRESS: NO 838 JHONGJHENG RD., WUFENG TOWNSHIP, TAICHUNG COUNTY, TAIWAN SWIFT ADDRESS (SWIFT CODE): BKTWTWTP037 BENEFICIARY ACCOUNT NO: 037036070285 ACCOUNT NAME:NATIONAL TAIWAN SYMPHONY ORCHESTRA ACCOUNT 301 (二) 郵寄地址:(41341)台中縣霧峰鄉中正路738-2號,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輔導推廣組收 (請註明「報名2009 NTSO國立臺灣交響樂團長笛協奏曲大賽」) (三) 活動洽詢: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輔導推廣組, 04-2339-1141 04-2339-1141分機161-165。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網站 http://www.ntso.gov.tw/ ※ 備註一:經主辦單位審核後,若資料或條件不符者,將通知於規定時間內補件;如逾期未補件,將不受理報名,所繳交之報名費資料將不予退回。 ※ 備註二:所有參賽相關資料,將不予退回,如需備份,請自行留存。 七、 比賽方式: (一)分『初賽』、『複賽』及『決賽』三階段。 (二)『初賽』之演奏時間及演奏段落,於賽前評審會議決定,並於現場公佈。 (三)『複賽』之演奏時間及演奏段落,於賽前評審會議決定,並於現場公佈。 (四)各階段一律背譜參賽,毋須反覆。 (五)賽程:詳細比賽日程於比賽前ㄧ週公佈於本團網站http://www.ntso.gov.tw/ (六)中國作品樂譜由主辦單位於報名截止後統一寄發。 八、 比賽日期、地點: 『初賽』 ◎ 日期:2009年8月26日~29日 ◎ 地點:國立臺灣交響樂團演奏廳 ◎ 現場比賽,獨奏方式(如含鋼琴伴奏請自備安排)。 『複賽』 ◎ 日期:2009年11月21日、22日(六、日) ◎ 地點:國立臺灣交響樂團演奏廳。 ◎ 限現場比賽,獨奏方式(如含鋼琴伴奏請自備安排)。 『決賽』 ◎ 日期:2009年12月08日(二) ◎ 地點:台北市國家音樂廳。 ◎ 限現場比賽,與樂團協奏方式。 (比賽日期、地點若有更動,由主辦單位提前公告並通知參賽者) 九、 獎勵方式: 《第一名》獎牌乙面,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20萬元整(含稅)。 《第二名》獎牌乙面,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10萬元整(含稅)。 《第三名》獎牌乙面,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5萬元整(含稅)。 《國人作品演奏獎》獎牌乙面,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4萬元整(含稅)。 《決賽獎》共計三名,獎牌乙面,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1萬5仟元整(含稅)。 《觀眾票選獎》由現場觀眾票選,獎牌乙面,獎狀乙紙。 (以上名次皆可從缺) 備註:複賽參賽者如進入決賽,可獲得由居住地或求學地至台北支來回經濟艙機票乙張(必須提出僑居地之居留證明、學校在學證明或在職證明、機票來程票根正本、回程票根影本、購票證明等相關資料);決賽第一、二、三名由主辦單位擇期安排演奏會,並協助推薦參 加國際大賽。 十、 其他注意事項: (一) 報名資格不符或資料填報不實,經查證屬實者,一律取消參賽資格,賽後發現者,取消得獎資格及獎勵,且名額不予遞補。 (二) 非持台灣護照之複賽入圍者,請自行辦妥台灣入境手續於複賽前兩日抵達。 (三) 凡持大陸護照之參賽者,請於報名完成後盡速填寫申請來台相關資料表。(資料由主辦單位統一寄發) (四) 獲決賽第一名至第三名者,須配合參與由主辦單位安排之得獎者音樂會及相關活動,不再另支演出費及相關費用。 (五)有關比賽時參賽者所參與演出之錄音、錄影著作權(含初賽、複賽、決賽)應歸屬主 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將相關影音資料於廣播電台、電視台播出或以任何形式出版,參賽者不得提出任何異議,且不得請求任何報酬。 (六)參賽者應遵守簡章與會場公告之規定,若有未盡事宜及不可抗拒之情事,主辦單位保有最後裁定權。 (七)如有其他未詳細規定之事項,主辦單位得視需要,隨時增修公佈。 十一、 比賽曲目: 『初賽』 指定曲: 艾曼紐‧巴哈:a小調奏鳴曲,WQ132 C. P. E. Bach:Sonata in a minor, WQ132 選定曲: 一、莫札特 : G大調長笛協奏曲,K.313 W. A. Mozart : Flute Concerto in G Major, K. 313 二、莫札特 : D大調長笛協奏曲,K. 314 W. A. Mozart : Flute Concerto in D Major, K. 314 *以上兩首任選一首之第一樂章含裝飾奏 (Choose one of the foregoing concerto, play the lst Movement include cadenza) 『複賽』 指定曲: 保羅‧塔法奈爾:魔彈射手幻想曲 P. Taffanel:Fantasie sur le Freyschutz 選定曲: 一、普羅柯菲夫:D大調奏鳴曲,作品 94 S. Prokofiev : Sonata in D Major, op.94 二、穆欽斯基 : 奏鳴曲,作品14 R. Muczynski : Sonata, op.14 三、若利維 : 里諾之歌 A. Jolivet : Chant de Linos *以上三首任選一首參賽 (Choosing one of the foregoing concerto) 國人作品 盧炎:長笛鋼琴二重奏 『決賽』 選定曲 一、若利維 : 長笛協奏曲 A. Jolivet : Concerto for flute and Orchestra 二、易貝爾 : 長笛協奏曲 J. Ibert : Concerto for flute and Orchestra 三、尼爾森 : 長笛協奏曲 C.Nielsen : Concerto for flute and Orchestra 四、麥卡但得 : 長笛協奏曲 S. Mercadante : Flute Concerto *以上四首任選一首參賽 (Choosing one of the foregoing concerto) ※ 參賽者於7月30日報名截止前,可保留一次修改曲目之權利,但應以正式書面文件提出申請,並由參賽者親筆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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