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悅藝術
台中故事協會---第11屆基礎故事志工培訓簡章
第11屆台中故事協會
【故事、閱讀推廣志工】培訓 簡章
說故事與閱讀長久以來一直就在親子互動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而培訓故事志工的目的在培養有意願從事社會服務的有志之士,由自身的親子關係開始,以故事為橋樑,培養閱讀習慣,提昇思辨能力,並能進一步在社區內或偏遠地區從事推廣工作,為更多的父母親和孩子散播故事和閱讀的種子。
主辦單位:台中市台中故事協會
參加對象
以中部地區的成人為主,五十位名額;培訓之學員於結訓後需服務於社區、學校、弱勢團體及偏遠地區,故學員應具備下列特質與條件:
1、對社區、學校之公共事務積極主動參與。
2、對兒童發展、親子教育、說故事有興趣,能全程參與課程學習。
3、擁有彈性、客觀、熱心之人格特質,並 願意長期於中部地區從事服務 者。
培訓時間及內容
全部課程為期近四個月,自九十九年九月至九十九年十二月底為止。課程分二部份:
1、第一部份基礎課程:包括說故事的基本觀念與介紹說故事的各種方法、故事收集與說故事技巧、故事中的思考與討論、繪本賞析、兒童文學、兒童哲學、兒童心理學、青少年小說故事、肢體與聲音的開發等課程。
2、第二部份實習與討論:除持續基礎課程之外,自第五週起學員分組在兒童團體中說故事實習,至少五次,童書讀書會實習二次。
師資介紹
培訓課程除了由本協會資深講師親自授課之外,尚邀請國立教育研究院研究員、國立東華大學講師、誠品書店兒童專區督導、大開劇團講師、貓頭鷹圖書館館長及具備相關專業之講師共同帶領。
結訓資格與權益
1、為鼓勵並落實推廣故事服務,經錄取後,必須加入故事協會成為正式會員,(不願入會者,須自行負擔課程費用,結訓後不退費也不須服務)。結訓之會員除校園常態服務之外,並由協會安排至社區及弱勢團體有需要之單位,進行說故事等相關活動及推廣工作。
2、會員與非會員,第一部份課程缺課不得超過二次,第二部份之實習次數不得缺席超過一次(可跨組實習),否則將無法取得結業證書。
3、參加課程之會員須繳課程保證金壹仟元,服務保證金壹仟元(以上費用辦法詳如注意事項說明)。出席時數合於上項規定者,將發給結業證書乙張,並退還課程保證金壹仟元;依規定服務滿40場次,於結業後一年內退還服務保證金壹仟元。
注意事項
●會 談 已報名之學員請於 99年6 月 22 日(星期二)至上課地點當面會談,詳細時間將於報名時通知。會談之目的在於增進培訓單位與學員之間的相互了解;若報名人數過多,將以會談內容作為篩選依據。
●繳 費 正式錄取後,請於99年6 月24日(星期四)、25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至報名地點繳費,逾期視為放棄。
●入會費及保證金說明
A. 課程免費(須先入會)。報名費300元(贈送故事園一本)。
B. 入會費用(入會費600元、年費1000元),成為協會正式會員。
C. 課程保證金1000元,合於上述規定者,將發給結業證書乙張,並退還
保證金;未符上述規定者,視同自動放棄不予退費。
D. 服務保證金1000元,依規定服務一年期滿者,請持收據及服務證明單,
至協會辦理退費;未符上述規定者,視同自動放棄不予退費。
F. 未入會者須繳交課程費用(含講義費、清潔費)6,700元及報名費300元,共計7, 000元。
●上課及報名地點 台中市台中故事協會
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48號5樓(健恩堂中醫診所5F )
電話:(04)2227-8418、2223-1198 傳真:(04)2227-8565
E-mail:story.mother@msa.hinet.net
●聯 絡 人 總幹事:鄭美芳、秘書:李秀琴
●上 課 時 間 上午9:00~11:30(星期一、四)
●開 學 日 期 99年9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
●報 名 時 間 即日起受理報名 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
● 99年6月15日(星期二)
●報 名 方 式 請親至報名地點填寫報名表(另請附二吋半身照片四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