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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人):
國立歷史博物館
活動主旨:九十六年度(第10屆)國立歷史博物館「陳進藝術文化獎」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7年09月6日~2007年11月2日
主題類別:其他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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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九十六年度(第10屆)國立歷史博物館「陳進藝術文化獎」簡章

2007/08/12 01:33

 

一、宗旨:

為感謝已故名畫 家陳進 先生為培育優秀藝術人才,致力膠彩畫研創發展,特設置本獎。

二、獎金來源:
由 陳進 先生捐出之行政院文化獎獎金新台幣陸拾萬元,及個人再捐贈新台幣肆拾萬元,合計新台幣壹百萬元為獎學基金,並以其孳息所得每年發放獎助學金。本項基金並得接受熱心人士捐贈,以擴大其母金與孳息。

三、組織:
本獎助學金設管理委員會,置委員九至十一人,由國立歷史博物館聘請之,每屆聘期五年,館長並兼委員會主任委員。

四、獎助名額:
膠彩畫每年壹名。

五、獎助金額:
每名新台幣陸萬元。

六、申請資格:
凡國內大專院校藝術科系之在校學生,或社會人士均可申請。

七、申請方式:
本獎金採取推薦申請方式,即申請人須經大專院校或資深膠彩畫家推薦,並檢附下列資料始得辦理。
1、填妥之獎金申請表(詳如附件一至七)。
2、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3、申請人兩吋正面照片兩張。
4、申請人作品二件,頒獎後退回。

八、評審方式:

獎金之評審,由委員會根據作品及資料評定之。

九、送件時間、地點等說明:
1、申請表格請於 民國96112日 (五)前寄達本館;作品請親自或委託他
  人(含運輸公司)於 民國95115日 (一)至9日(五)間送達,

                逾期不予受理。
2、收件地點:國立歷史博物館 研究組
  10066臺北市南海路49號 電話:(02)23610270分機514  李素真 小姐。
3、送件作品請作者自行將作品標籤表【附件六、七】黏貼於包裝及作品背面。作

品請自行安全包裝,送件過程所遭致之損毀,由作者自行負擔。
4、送件作品以二件為限,每件之高、寛以不逾180X180公分為限;單件重量以不
  超過20公斤為原則。

十、評審結果:
11月下旬公布獲獎名單,並於館慶舉行頒獎。

十一、退件時間及地點:
自申請截止後二個月內辦理,確定時間由本館另行通知。

十二、本簡章經館長核定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