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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文化局
活動主旨:臺中市文化局演藝活動補助辦法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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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日期:2008年04月4日~2008年04月15日
主題類別:其他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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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臺中市文化局演藝活動補助作業要點

民國97320

一、臺中市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推動臺中市(以下簡稱本市)多元表演藝術之發展,並對表演藝術活動補助之對象、條件、標準、經費使用限制及執行成果考核方式有明確規範,以達公平、公正、公開之目的,特訂定本要點。

二、補助對象:

 (一)經向政府主管機關立案之演藝團體。

 (二)經向政府主管機關立案之文化藝術財團法人。

三、補助條件:

 (一)活動地點:限於本市各級學校、公園綠地、社區及各表演場所舉辦之演

藝活動,演出時間及地點必須由申請人自行確認與辦理借用,本局不代借場地。

 (二)活動類型:音樂、舞蹈、現代戲劇、傳統戲曲及民俗技藝等演藝活動。

四、申請時間

    本局每年自4月1日起至4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受理下一年度演藝活

    動補助之申請,並得依實際狀況需要,彈性延展受理期限。

五、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一式七份,逕寄本局表演藝術課(40359臺中巿英

    才路600號),信封上並應註明參加「臺中市文化局演藝活動補助」:

 (一)本局演藝活動補助申請書表。

 (二)主管機關立案證書影本

 (三)申請人存摺影本。

 (四)第七點第二項之同意書。

    本局收受之所有申請資料,不論是否給予補助,均不予退件。

六、補助額度:

    申請人同一年度內獲補助經費以新臺幣二萬元為限,且不得重複接受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其他補助。

七、有下列情形之ㄧ者,不予補助,如申請人隱而未報,一經查知,本局得撤銷補助資格,已領取補助款者並全數追回:

 (一)個人、工作室、協會、經紀公司、學生社團或學校附屬團隊,或公民營

       事業單位附屬團隊。

 (二)曾接受補助,對補助款之運用經評估成效不佳、或無故取消執行計畫、

       或未依補助用途支用補助款、或無正當理由延遲結報者,事實發生後二

       年內不予補助。

 (三)最近兩年曾因違反法令規定而受處分者、或違反公序良俗,經舉證屬實

       者。

 (四)重複接受本府其他補助。

 申請人應出具同意書,如有第一項各款情形之ㄧ時,同意將已領之補助款

 繳回本局。

八、審查程序及標準:

 (一)初審:由本局審核,對於未依規定備齊申請資料或逾期申請者,不予受

       理。

 (二)複審:

1.由本局遴聘專家學者於每年五月召開審查委員會評審。

   2.審查標準:演藝活動計畫具完備性、可行性,以及所需經費申請人另備有配合款者為優先考慮。

九、請款方式:

    申請人於獲准補助後,於下一年度活動辦理完畢後,檢齊收據、支出分攤

    表、原始憑證及成果報告資料,送本局辦理核發補助款。最遲須於每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前辦理完成。

十、成果內容不實或有延遲經費核銷情事,視同棄權,本局不予核撥補助款。

十一、督導及考核:為瞭解補助經費運用情形及活動效益,活動期間,本局得

      派員前往實地訪視。

十二、申請人於獲准補助後,若因故需要變更實施時間、地點者,應即敘明理由

     函報本局同意後始得變更。涉及計畫內容者不得變更,擅自更改者,本局

     撤銷補助資格,已領取補助款項者,並應繳回。

十三、申請人於獲准補助後,宣傳活動時,應依本局指定方式將本局列為指導

      或合辦單位。

十四、申請書表及核銷經費文件可至本局網站http://www.tccgc.gov.tw/點

      選下載。

十五、申請人於獲補助後提送相關成果報告資料,應包含書面及電子檔,書面

A4格式直式橫書製作,電子檔以光碟存錄。

十六、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局修正補充之。

 

附件

臺中市文化局演藝活動補助申請書表                                                                                                                            

                                                             資料請詳細確實填報

 

申請單位

 

負責人

 

 

立案字號

 

統一編號

 

 

團隊類型

□音樂  □舞蹈  現代戲劇  □傳統戲曲  □民俗技藝

 

聯絡地址

      □□-□□(請填5碼郵遞區號)

 

 

E-MAIL

 

 

聯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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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電話

 

 

申請補助

活動名稱

 

 

預算金額

新台幣(元)

 

壹、           團隊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