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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旨:【九十七年度台中市當代藝術家聯展】參展徵件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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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日期:2008年04月4日~2008年04月20日
主題類別:其他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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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七年度台中市當代藝術家聯展】參展徵件 97.03.26
 
為推行美術教育、提昇藝術水準,一年一度由台中市文化局主辦之『九十七年度台中市當代藝術家聯展』即將開鑼!將訂於本(97)年4月19、20日受理收件,竭誠邀請本市藝術家踴躍提供作品共襄盛舉。

本年參展資格方面,根據台中市文化局之參展規章說明:

(一)設籍在台中市美術家,曾獲大墩美展、全國美展、全省美展、公教美展、台北市美展、高雄市美展、南瀛美展、台陽美展、全國油畫展、台北市新展望展、全國陶藝雙年展、中華民國國際版畫及素描雙年展優選以上者。(請附得獎證件或證明文件影印本)

(二)榮獲本市資深優秀美術家、本局館慶邀請展之本市美術家。

(三)設籍或出生台中市旅居其他縣市人士,曾擔任中華民國全國美展、台灣省全省美展、台北市美展、台北市新展望展、高雄市美展、大墩美展、南瀛美展、中華民國國際版畫及素描雙年展、全國陶藝雙年展評議、評審委員者。

(四)台中市大專院校美術相關科系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者,且曾在文化中心或公家藝文單位個展一次(含一次)以上者。

九十七年展出時間為8月16日至8月28日,於文化中心大墩藝廊(一)(二)展出,參展類別包括彩墨、書法、膠彩、版畫、油彩、水彩、雕塑、篆刻、美術工藝、攝影等十類,參展者選送合乎參展資格之個人專長類別,每人以一件作品為限,且必須作者兩年內之創作。

凡符合參展資格者,可於文化中心服務台索取送件表或自臺中市文化局網頁(http://www.tccgc.gov.tw)下載並主動送件,4月19、20日於文化中心A倉庫前收件,歡迎本市藝術家共同參與提供作品參展,希望藉此文化藝術活動的交流,讓熱愛藝術的民眾們共享『台中市當代藝術家聯展』這場美育藝術饗宴!

相關網址: http://www.tccgc.gov.tw/05_services/s01_02.asp?sid=14&keyword=&id=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