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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主旨:G「真善美全人生命姿態」藝術創作比賽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7年03月30日~2007年03月30日
主題類別:活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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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G「真善美全人生命姿態」藝術創作比賽辦法

 

壹、依據

依據教育部核定補助「國立嘉義大學95學年度教學卓越計畫G分項計畫──真善美全人生命發展計畫文化素養與全人發展:實踐(1)「真善美全人生命文化系列展演」。先舉辦「真善美全人生命姿態」藝術創作,再舉行展演。

 

壹、活動宗旨

真善美全人生命的領悟與實踐,可以從具體心靈思惟為起點,在身體與環境事物交互關係過程中,展開「真善美全人生命姿態」之課題的創造性思惟與詮釋,然後經由藝術創作把它具體的表現出來,此刻的藝術創作本身,即是真善美生命的領悟與實踐之整體內涵。

 

貳、比賽類別

總計分為四類:1.繪畫創作比賽。2.攝影創作比賽。3.書法創作比賽。4.歌詞創作比賽。

 

叄、參賽對象

    凡對各比賽項目有興趣者,均可參加。

 

肆、作品主題及規格

一、繪畫創作

(一)主題理念:以「真善美全人生命姿態」為創作理念。 

(二)作品規格:

1.尺寸不得大於p300號(291×197cm)或小於39公分×54公分。

2.不得採用電腦繪製法,其餘畫法不拘。

3.各類繪畫,不拘媒材,無須裝裱。

 

二、書法創作

(一)主題理念:「真善美全人生命姿態」。

(二)內容文句:依照上述內容主題,自選其中一種思想,用成段文句予以完整表達。表達思想之文句,得自行撰述,或選摘典籍(古今經典作品)之成段文句。自行撰述者,請將內容用電腦word系統新細明體14號字打出,併標明作者姓名,直橫式不拘,以A4紙印出;若選摘典籍者,請詳附說明典故出處之典籍名稱、版本、卷、頁碼,併附原典文句之影印本;均於報名時一併繳交。

(三)內容書寫:以豎幅為原則,橫幅亦可。文體方面,除新詩外,其餘文體不拘。

(四)內容字體:古今字體,均可使用,惟須一致。勿使用現代藝術變體或怪異字體。若使用古今異體字致影響聯律及聯意者,或若使用篆、隸、甲骨文、金文、簡牘文等現代罕見字體者,均須說明每個字之出典,併附原字影印本,報名時一併繳交。

(五)用紙尺寸:採用宣紙,勿用彩宣。豎幅不得大於寬45公分×長180公分,不得小於寬35公分×長68公分;橫幅不得大於寬150公分×長270公分,不得小於寬35公分×68公分。

(六)其他:作品須落款,勿書單位或系級;作品一律不須裝裱。

 

三、攝影創作

(一)主題理念:「真善美全人生命姿態」。

(二)作品規格:參賽作品正片、負片或數位不拘,一律以相紙沖洗成5×7光面照片。作品不得裱框、格放、電腦合成及加色。必須加封套送件。若經獲獎,作者必須提供底片給主辦單位,俾利放大沖洗展覽,不欲提供者,取消獲獎資格。

 

四、歌詞創作

(一)主題理念:「真善美全人生命姿態」。

    (二)歌詞語言:以普遍通行為原則,得用國語、閩南語、日語、英語。

    (三)歌詞配曲:配合現成既有曲子寫作歌詞,亦得自行編曲,惟為公平,自行編曲部分,不列入評審得分。

(四)報名送件:(1)所寫歌詞必須與曲對位配置在一起,存為光牒電子檔乙片。(2)試唱(自唱或他人唱、有無伴奏均不拘)錄音光牒乙片。(以上兩者可放在同一光牒內)。

 

五、作品參賽原則

    每類比賽中,歌詞、攝影創作類每位參賽者之參賽作品限五件,繪畫、書法創作類每位參賽者之參賽作品限三件,優等獎以上(不含優等獎)每人限得一獎。

 

伍、報名程序

     (一)收件時間:即日起至民國96330日(星期五)止。

     (二)送件時,須填妥報名表兩份:一份浮貼於作品底部(送多件作品者務須每件均黏貼);一份繳交主辦單位。

     (三)以本人或他人親自送件為原則。若用郵寄方式,發生遺失或破損,則須責任自負。

 

陸、作品評審

依照類別,聘請專家三~五人組成評審委員會,辦理作品審查。結果將於本校網站首頁、人文藝術學院網站公布獲獎名單,並以電話或書面通知獲獎者。

 

柒、獎勵辦法

總計四類,分類敘獎:1.繪畫創作比賽。2.攝影創作比賽。3.書法創作比賽。4.歌詞創作比賽。每一類各敘獎如下:

金獎(一名):獎金10,000元,獎狀乙紙。

      銀獎(二名):每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紙。

      銅獎(三名):每名獎金3,000元,獎狀乙紙。

      優等(五名):每名獎金2,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十名):每名獎金1,000元,獎狀乙紙。

 

捌、參賽規定

一、參賽作品限未曾參加其他比賽獲獎或公開發表,違者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者,本校得追回原獎項。

二、得獎作品如有違反著作權之行為者,得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其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負。如已領取獎項者,本校得追回原獎項。

三、作品規格不符或資料不全,不予評審;若作品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

四、得獎作品著作財產權歸嘉義大學,本校依著作權法有不限時間、次數、方式使用之權利,保留作品題名修改權,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

五、以上規定,若有不周全之處,得由主辦單位召開緊急會議討論決議之,參賽者應配合辦理。

六、凡參加比賽者,視同承認本簡章之各項規定。

 

玖、獲獎作品之展演

此次比賽之獲獎作品,除獲得獎金與獎狀,其作品之陳列,具有三項特點:一、所有獲獎作品,將在967月底以前,舉辦「真善美生命姿態藝術展」。

二、歌詞部分,更將於967月底以前,舉辦「真善美生命之歌演唱會」,創作者具有優先演唱權、優先指定親友演唱權。

三、繪畫、書法、攝影獲獎作品,於獲獎後,將經由再評選成為「圖書資訊大樓」等校園美感文化飾品,長久陳列;併將其作品製成電子檔,存入「嘉義大學真善美全人教育教材專輯網頁」;歌詞部分,除了列入前述網頁,將集印成「嘉義大學真善美校園歌曲」,進行淨化生命音樂之倡導。

 

拾、報名表

 

國立嘉義大學95學年度教學卓越計畫

G「真善美全人生命姿態」藝術創作比賽

報名表

  

 

 

參賽

類別

 

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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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之電子檔:請至本校、人文藝術學院、人文藝術學院人文藝術中心等網頁下載。

聯絡:人文藝術學院人文藝術中心,22634112920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