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
發佈單位(人):
金車教育基金會
活動主旨:2009金車夏末插畫祭─徵件辦法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09年06月1日~2009年07月20日
主題類別:比賽訊息
推薦活動:
活動內容:

一、目的:為鼓勵青年發揮天馬行空之創造力與想像力,推廣藝術生活化與創意實體化之構想概念,增進年輕朋友們對美學的接觸與認同,特舉辦本項展覽。

 

二、主辦單位:金車教育基金會

三、徵件主題:手繪風插畫創作

四、徵選作品:平面插畫創作

五、參展資格:不限年齡、性別之插畫藝術創作者

六、收件日期:作品投稿日期為

              初選中華民國98年6月1日起至7月20日止。

              複選中華民國98年7月25日起至7月31日止。

投稿方式:每人繳交三至五件插畫作品,低於三件或多於五件作品者取消徵選資格。

所有作品均須附上作者個人資料、作品名稱、創作概念等…(請參酌附件表1並自行列印填寫)。

作品繳交方式分為照片形式或電子檔兩種皆可。

照片繳交形式請郵寄至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一號三樓(金車文藝中心 插畫祭小組 收)

電子檔繳交形式請E-mail 至inaesop@kingcar.com.tw

八、評選方式:經由審核通過後獲得優選資格者,其作品將擇以二至三件於金車文藝中心‧台北館「2009金車夏末插畫祭」展出。

(展覽日期:2009年8月22日至2009年9月30日)

展覽方式:凡獲參展名額者,須提供可供展出之畫作實體並於金車文藝  中心-臺北館行特設展,並有機會受邀至北市內伯朗咖啡館進行巡迴展。

十、參賽作品類別及規格:

(ㄧ) 作品以原創作為主,各類不得臨摹。

(二) 作品請以「手繪風格」為主題呈現,不符者將取消資格

(三)作品規格請以116.5公分 x 91公分(油畫畫布50F)為限,規格內大小不拘,創作不限素材,複合媒材皆可應用,但請參賽者特別注意需符合主題性(手繪風格)。

(四) 每人限繳三至五件作品,作品無論以照片或電子檔形式寄送請務必附上作品作品資料(附件表一),其中每件作品請創作者撰寫30字以上,1000字以下之創作理念及論述,此項亦列入評分項目。電子檔以JPEG圖檔為主,大小總計不超過5MB。

(五) 作品投稿日期為

     初選中華民國98年6月1日起至7月20日24時00分止

     複選中華民國98年7月25日起至7月31日24時00分止,為確保比賽之公平性,郵寄收件以郵戳日期時間為收件截止標準,電子郵寄則至中華民國98年7月31日24時00分止。經查如不符則取消參賽資格,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

(六) 參展作品請創作者自行簡單裝裱以利展覽及保護。

(七) 參展者須配合金車文藝中心‧台北館「2009金車夏末插畫祭」展出之相關事宜,如無法配合者將取消參展資格。

(八) 以上所敘之事項,為維護比賽公平性之基準,不符合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將取消參展資格。

 

十一、附則:
(ㄧ) 如需上網查詢本實施要點,本辦法刊載於金車教育基金會官方網站 
(http://www.kingcar.org.tw),創作者資料附件表一亦刊載於此網站中。

(二) 參展作品應為參賽者個人之創作,如經檢舉為臨摹、抄襲之作品,不予評選。本會受理作品檢舉期限為:當年度成績公佈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三) 參展作品原始稿應與初審上傳稿為同一作品,不得修改或重作,未按規定者,該件作品取消參展資格。
(四) 作品主題、格式,如有未按規定者,經查證屬實,該件作品取消參展資格。
(五) 本會對於參展之作品,有印製作成相關期刊之著作權權益。
(六) 凡報名參展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本會拍製本比賽之紀錄及宣傳品。
(七) 洽詢專線:金車文藝中心 02-2562-8629

 

相關資訊請上基金會網站http://www.kingcar.org.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