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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單位(人):
台市書畫美術人員職業工會
活動主旨:建國百年大台中國民中小學教師書法檢定考試 add_this [ 加入我的訊息追蹤清單 ]
活動地址:
活動日期:2010年12月1日~2011年03月20日
主題類別:活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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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台中市一百年度書法檢定考試

書法分級檢定考試執行辨法

一、主旨:書法為中國優良傳統文化,學習書法者為數眾多,不論您是尋求自我的肯定或是

                     增進專業的素養,如何認定您的學習成果,參加檢定認證就是肯定您現在的能力

                     與實力;由職業工會所舉辦的書法分級檢定,創造職場第二專長,依照資格給予

                     師資證明或學習階段證明。

二、指導單位:台中市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台市書畫美術人員職業工會

四、承辦單位:全球華人藝術網

五、檢定對象:1、凡年滿十八歲以上,對書法有濃厚興趣,並希望透過檢定自我認可者,

                                    均可報名參加書法初級(12級)檢定考試。

  2分級的部分有1-12級。(12級是最初級,1級最高。)

  規定或限制-首次必須參加12級檢定考試。11-5級可跳一級參加考試。

  報名方式 - 12級:報名表連同作品、報名費(匯款收據)一並寄來本會即可。

        111級:填妥報名表選擇報考級數、報名費(匯款收據影本)

             一並寄來本會即可。

六、考試時間:民國100年3月19()20(日) 下午

七、考試地點:台中市文化局-會議室。

八、檢定評審暫訂名單:簡銘山老師、蕭世瓊老師、鹿鶴松老師、陳錫盈老師

九、檢定方式:

(一)、報名費用:200元。

(二)、證書費用:600元(各級合格證書費)。

(三)、評審批示、修改作品:600(如欲參加,須事先繳費。自願參加)。

(四)、檢定級數:

               1初級(12級)檢定方式:採徵件方式,作品字體不拘,四開紙,以28字詩詞為限,

                    連同報名表、報名費(或劃撥收據的影本)及2吋照片3張,寄至「臺中市書畫美

                         術人員職業工會」。

               2晉級檢定:(12級晉升11級以上)。

            檢定時間、地點:請見晉級檢定簡章內容。

         檢定內容:現場分發指定用紙2張並公布題目,書法用具請自備,時間50分鐘。

十、檢定合格:經評審團審核通過者將頒發本會之書法類各級合格證書以茲證明。

十一、證書有效期限:該書法證書有效期限三年,三年內未晉級視同無效。

十二、依據辦法:依據臺中市書畫美術人員職業工會章程第五條第五項任務辦理。

十三、注意事項:

(一)、報名資料:請郵寄或親送報名表、報名費200元(或劃撥收據的影本)及

                 2吋照片3張(報名表、合格證書專用)。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00年3月1 (二)

(三)、郵寄地址:403 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333 

       收件人:臺中市書畫美術人員職業工會-張小姐   電話: 04-23753250

(四)、劃撥帳號:臺灣土地銀行(005)西台中分行(0555)

                帳號:055-001-086129   戶名:臺中市書畫美術人員職業工會。

(五)、地點:403 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333樓(臺中市文化中心正對面)

(六)、簡章、報名表皆可上工會網站下載、mail至工會信箱或電洽工會索取。 

(七)、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將得以隨時修正公布於網站http://www.artlib.net.tw/